[專欄] 社區再能源「制度設計」 – 了解 Good Echo 20 案例研究中選定項目的條件

✅ 粗略地說
- 🏛 環境部特別網站「Good Echo」(Good Echo)收集了社區再生能源(再能源)的最佳實踐,目前共有20個案例,包括10個影片和10篇文章,被列為「20個最佳再能源案例」
- 🔑 成功案例的共同點不在於「社區貢獻」或「禮貌解釋」本身,而在於收入使用方式、諮詢論壇、組織和設計變革的具體「機制」。
- ⚖ 我相信,如果我們將社區共存重新定義為合約、組織和時間框架的「制度設計」問題,而不是理想或禮儀問題,我們就能看到其實際意義。
- 🔻 現在環境評估的規模已經縮小,紀律也加強了,設計共生的能力可能與再生能源企業的競爭力直接相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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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紹
這次,我們將根據環境部特別網站「Good Echo」上發布的最佳實踐,解釋與當地社區共存的可再生能源項目的「類型」
關於節能,各國都從防災、自然環境和景觀的角度提出了擔憂,特別是對大規模太陽能發電(巨型太陽能)的擔憂。
在這些事態發展中,該國正在努力加強紀律。
例如,關於根據《環境影響評估法》(《環境影響評估法》)接受環境評估的太陽能發電企業的規模要求,環境部審查委員會的報告(草案)指出了將規模要求降低的方向1 類企業從目前的40,000 kW(40 MW)或以上減少到20,000 kW(20 MW)或以上(太陽能發電企業等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委員會的報告(草案))。
然而,在監管「大棒」日益強化的同時,國家也樹立了共存的榜樣。
這就是我們將在本文中討論的「好迴聲」。
鑑於紀律水平的不斷提高,我認為了解該地區目前接受的企業為何被接受的結構具有重要意義。
在本文中,我們將回顧 Good Echo 上發布的 20 個範例作為主要訊息,提取成功企業的常見“類型”,然後,另一方面,組織“問題案例”的特徵
此外,我想從律師的角度提出一種觀點,將社區共存視為合約、組織和時間軸的「制度設計」。
Good Echo – 環境部「20 個最佳」和 4 個精選排行榜
首先,讓我們來看看 Good Echo 是一個什麼樣的網站。
Good Echo 是環境部經營的一個特別網站,重點介紹如何使用「再能源」作為強大工具來應對不同地區不同的特定挑戰的例子(Good Echo 脫碳社區發展支援網站)。在引入再生能源時,該研究著重於為當地社區做出貢獻並與自然和諧相處,並被定位為透過仔細討論和選擇尋求與當地社區共存的研究的一個例子。
選定發表的四點如下(Good Echo 脫碳社區發展支援網站)。
- 對當地社區的貢獻。它們將發電的好處(例如電力銷售收入)回饋給當地社區,或為解決每個地區的特定挑戰做出貢獻。
- 業務流程。我們與當地社區密切溝通。
- 與自然共存。我們注意保護自然環境,例如不進行大規模森林砍伐。
- 考慮景觀。景觀被考慮在內,包括提供緩衝區以與周圍環境相協調。
貼文總數為20篇,其中包括10個影片和10篇文章。
每個案例文章頁面的標題也寫著“與當地社區共同生活的 20 個最佳可再生能源案例”,環境部本身也將其標記為“20 個最佳範例”(群馬縣上野村)。
該產品的一個顯著特點是,它不僅廣泛應用於太陽能,還廣泛應用於風能、地熱能、森林生質能、農業太陽能(太陽能共享)和水太陽能。
輔助線稱為“機構設計”
當我們閱讀這20個案例時,「對社區的貢獻」和「禮貌對話」等字眼本身就出現在所有這些案例中。
但真正重要的是這些字詞是否屬於任何具體的機制。
因此,在本文中,我們建議將社區共存重新建構如下:
換句話說,社區再生能源的本質不是防止發電廠成為滋擾設施,而是透過發電企業的現金流和營運結構來解決當地社區面臨的未解決問題的「制度設計」。
當繪製這條輔助線時,最佳實踐中常見的元素會以幾種「類型」的形式出現 下面,我們將把它分為五種類型來解釋。
成功案例常見的五種類型
類型 1。出發點不是“脫碳”,而是“地方問題”
許多最佳實踐並不是從「安裝設備脫碳」的想法開始的
首先,存在廢棄土地、閒置農田、廢棄農田、動物破壞、排水、初級產業工人短缺等地方問題,再生能源已被引入作為解決這些問題的工具。
例如,長野縣大瀧村是一個山村,人口約600人。這個曾經支撐滑雪熱潮的鄉村滑雪勝地,由於全球暖化和休閒需求的變化,客流量有所下降,部分滑雪場於2007年關閉。
2014年禦嶽火山爆發後,該村面臨人口減少和經濟困難的困難,使前滑雪勝地的使用成為一項挑戰。
在那裡,利用朝南的斜坡引入了大規模太陽能發電,並於 2021 年 11 月開始以發電廠的形式銷售電力,發電量約為 2。9 兆瓦(長野縣大瀧村)。
群馬縣上野村的面積95%為森林,冬季供暖和維護用於種植當地蘑菇的溫室的成本不斷上升,2019年颱風造成停電。
這促成了 2020 年《上野五零宣言》的發布,該公司目前正在利用未使用的稀化材料進行小規模 180kW 木質生物質發電,並建造區域微電網(群馬縣上野村)。
此外,北海道中石別町將使用封閉的高爾夫球場引入太陽能發電,同時避免新的森林砍伐(北海道中清津町)千葉縣索薩市正在利用公民資助的太陽能發電將廢棄農田重新改造成農田(千葉縣索薩市)。
他們似乎都有一些共同點,因為他們都是從如何處理這片土地的「過去」的問題開始的。
類型 2。將電力銷售收入轉化為“該地區的未來成本”
第二種是電力銷售收入的使用方式。這些資金並非簡單地作為合作費支付,而是轉化為當地社區推遲的維護、更新和工人發展成本,這被認為是這種最佳實踐的優勢。
根據2022年8月村與經營者達成的《社區貢獻計畫基本協議》,建立了大瀧村獎學金償還支持補貼制度,每年將部分電力銷售收入捐贈給村,直至2039年,並將其作為首都。
該計劃為 20〜30 多歲、已轉為 UI 並居住或工作超過五年的年輕人提供高達獎學金償還 70% 的補貼(長野縣大瀧村)。
值得注意的是,該發電廠連接的系統可以支持長期存在的青年安置挑戰。
青森縣津輕市已將其部分電力銷售收入作為基金,專門用於支持農業、林業和漁業,並透過使用稻殼作為建築工程的植被板,將農業挑戰與發電項目聯繫起來(青森縣津輕市)。
大分縣杵月市日之出町正在實施風力發電,以支持兒童保育和防災相關措施,例如向新生提供書包、分發融入當地特色的環境教育說明、為購買防災用品提供支持以及提供獎學金(大分縣杵月市及日之出町)。
關鍵在於,它可以被解釋為“將資金轉化為開支以應對該地區未來的挑戰”,而不是“發放”
類型 3。它具有政府、地方和企業組成的「三方結構」
第三種是企業領導者的結構。
在最佳實踐中,很明顯企業並不是獨立運作的,而是政府超越了單純的許可管道,深入參與協商、投資、基金設計和共識建立。
在熊本縣越市,成立了合資企業,由市、當地企業和企業平等投資,電力銷售的收入和股息集中在農業活力基金中,該基金的使用由年度股東大會決定(熊本縣越市)。
在埼玉縣所澤市,該市、私人公司和農業公司正在共同努力,將閒置農田改造成農業太陽能發電,並為該市的公共設施供電(埼玉縣所澤市)。
就杵月市和日之出町而言,企業已與兩個城市簽訂了全面的合作協議。
根據網站上企業的評論,同時與兩個市政府締結全面夥伴關係協議的目的是加強與市政府的合作(大分縣杵月市及日之出町)。
人們認為,共同的強大機制是建立有限責任公司和基金等“收入回收管道”,以及未能透過全面的合作協議和基本協議一次性終止社區捐款。
類型 4。自然和風景的考慮並不被視為“事後才考慮的綠化”,甚至被改為計劃
第四種類型是對自然和景觀的深入考慮。
在最佳實踐中,考慮因素超出了描述,而是延伸到規劃變更和承擔維護成本,例如重新排列、保護現有森林、限制安裝區域、恢復濕地和安裝緩衝區。
三重縣四日市的例子就是一個典型的例子。
泡沫時期住宅開發停滯後,曾經的68公頃梯田土地年久失修。然而,根據三重縣環境影響評估條例,對2012年啟動的大型太陽能發電計畫進行環境評估時發現 據發現,擬議地點的一部分將包含一個有價值的生態系統。
作為回應,營運商對設計變更做出了回應,並在其業務計劃中納入了保護含有稀有生物的區域和創建用於移植生物的新生境。
該濕地由 8,000 平方米的土壤和植被組成,經過大約五年的諮詢,包括環境評估,於 2019 年恢復並開始運作(三重縣四日市)。
在栃木縣那須鹽原市,現有的森林被留下,以降低發電廠的知名度,在進行環境評估以選擇保護物種後,森林被維護在多個區域,為野生動物創造了緩衝區(栃木縣那須鹽原市)。
在大瀧村,安裝僅限於斜坡的某些區域,因此從主要道路和露營地看不到面板,住宅區的排水問題也得到了解決(長野縣大瀧村)。
考慮到這些因素,「與自然共生」似乎不是一個美麗的詞,而是一種承擔設計變更和維護成本的意願。
類型 5。將發電廠從「封閉設施」轉變為「區域聯繫」
第五種是發電廠與當地社區互動的方式。最佳做法是不將發電廠與當地隔離。
我們向社區開放發電廠,作為教育、旅遊、檢查、研究和農業等當地活動的聯絡點。
在四日市,在修復後的生境上建造了一條步道,讓當地國中生了解生活和自然,也被三重大學用作研究領域(三重縣四日市)。
在杵月市和日之出町,正在建設的現場旅遊已從學校發展成為受歡迎的社會研究旅遊(大分縣杵月市及日之出町)。
在埼玉縣所澤市,葡萄和藍莓的種植與旅遊農場的發展有關(埼玉縣所澤市) 在上野村,有很多關於檢查和參觀的詢問,據說這有助於村裡的孩子們重新發現當地自然的豐富性(群馬縣上野村)。
節能設備越能成為教育、旅遊、研究、農業和當地品牌之間的接觸點,居民就越有可能形成「自己的資產」意識
另一方面是「一個很容易被絆倒的案件」
如果我們把這五種類型翻過來,它們就會成為當地社區不太接受的案例的特徵。
身為律師,我認為應該考慮以下幾點。
首先,在這種情況下,我們只關注土地狀況,而不關注當地問題。
如果先考慮大片廉價土地,而沒有考慮這些土地對該地區意味著什麼,那麼似乎很難進入共生狀態。
其次,在某些情況下,合作資金可用,但其使用與未來的區域挑戰無關。
暫記付款不太可能被視為支持本地維護、更新和營運商開發成本的「未來費用」。
第三,有時簡報會是一次性活動。我們的許多最佳實踐都涉及不斷建立討論論壇。
第四,在這種情況下,對景觀和生態系統的考慮僅限於反應性措施,並且沒有進行任何設計變更。
追溯綠化似乎沒有什麼能力緩解居民的擔憂。
第五,有時無法看到服務開始後誰將參與當地社區。
人們認為,區域共生的核心不僅在於運作開始前給出的解釋,還在於運作開始後仍持續的關係的設計。
實際意義 – 共生:設計“合約、組織和時間表”
當我們從律師的角度將這些類型付諸實踐時,我們認為社區共存最終歸結為設計「合約、組織和時間表」的問題
首先,在組織和合約方面,關鍵是如何設計合資企業和基金等創收"船舶",以及如何定位全面的合作協議和基本協議。
越市平等投資有限責任公司、大瀧村基本協議和杵月市/日治鎮全面合作協議都是當地捐款如何簡化為文件和組織而不是口頭承諾的例子(熊本縣越市,長野縣大瀧村,大分縣杵月市及日之出町)。
利潤的使用程度、決策論壇和續約協議的方式可以決定共生的可持續性。
其次,就時間表而言,任何最佳實踐都不限於短期建設啟動或營運。
經過大約五年的談判,四日市於 2019 年開始營運(三重縣四日市),杵月市和日之出町經過約11年的對話後於2025年4月開始營運(大分縣杵月市及日之出町)。
大瀧村已承諾捐款至 2039 年(長野縣大瀧村)。
這些發現表明,該系統是預先設計的,不僅包括在運行開始前建立共識,還包括即使在運行開始後也能持續的長期關係。
這些設計力量與開頭提到的增強紀律的流程是同一枚硬幣的兩面。
隨著環境評估範圍的縮小和小型項目被納入程序,從規劃的早期階段就納入當地問題、自然環境和建立共識的能力很可能成為專案向前發展的先決條件。
報告(草案)也指出,隨著企業購電協議(PPA)的普及,環保做法將帶來企業競爭力(太陽能發電企業等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委員會的報告(草案))。
概括
這次,我們利用環境部「Good Echo」的20個案例研究來解釋社區再生能源的常見「類型」及其背後的「制度設計」視角。
總而言之,最佳實踐的共同點是,起點是地方問題,電力銷售收入轉化為當地未來的成本,結構是政府、地方和企業三方共同決定的,自然和景觀的考慮導致了計劃的變化 這五個點可以被視為發電廠與該地區的連接點。
這兩者的本質在於,它們都屬於收入使用、諮詢論壇、組織、設計變更和維護等具體機制,而不是「社區貢獻」一詞
我們認為,社區共存意味著將再生能源納入當地的製度設計。
在紀律加強之際,這種設計能力很可能成為支持企業接受度和競爭力的基礎。
我相信很多人正處於再生能源業務的概念階段,或者覺得與當地社區達成共識是一項挑戰,所以我希望這篇文章能幫助他們思考自己的業務設計。
本文提出的案例研究是基於環境部 Good Echo 上發布的資訊。
關於合約、組織設計和個案許可程序,有時可以根據地點條件和相關法律法規做出決定,因此我們建議在進行具體審查之前諮詢專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