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写作] 【 ESG 商业战略】马来西亚第 36 届 EPR 强制包装和一次性塑料法规—塑料可持续性路线图的当前位置

马来西亚版《时事公报》(2026 年 9 月 23 日发布)包含律师 Mitsuru Misawa 的一篇文章,题为“【ESG 商业战略】第 36 届马来西亚 EPR 强制性包装材料和一次性塑料法规—塑料可持续性路线图的当前位置”

上次(第35次),我们解释了《个人信息保护法》(PDPA)的修正案和实际应对措施,但这次我们回到环境(E)领域,澄清了包装材料生产者责任扩大(EPR)的现状和一次性塑料法规的实施状况。特别是三份政府文件(零一次性塑料路线图、马来西亚塑料可持续发展路线图和固体废物循环经济蓝图)之间的关系、EPR 如何在 2026 年有效恢复到自愿阶段并在 2030 年强制实施、生态调节费用和强制参与的范围, 本书重点关注各州特定塑料袋法规、2007 年《固体废物和公共清洁管理法》(第 672 号法案)和 1976 年《地方政府法》(第 171 号法案)的双重法律结构,以及食品法、清真标准和再生材料使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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