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欄】再生能源設施與當地議題—噪音、反射光以及與居民的共存

✅ 粗略地說

🔊 儲能電站和風力發電會造成噪音問題,而太陽能發電則會造成眩光並破壞景觀,這引發了全國各地的訴訟。 📜 國家和地方政府已製定噪音標準和分區條例,超過145個市政當局也推出了各自的法規。 🤝 企業正在尋求與居民和諧共處的方式,例如安裝隔音牆、防眩光面板以及採取社區回饋措施。 ⚖️ 「法律上的勝利並不等於問題的解決」—我們需要在科技、法律和對話之間架起一座橋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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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介紹

這次,我們將介紹當地再生能源設施的問題以及如何解決這些問題。

前幾天,我和一位客戶聊天時,聽到了一個有趣的故事。
“儲能電站的容量越大,產生的噪音就越大…”
當我們想到再生能源時,我們往往會想到太陽能板和風力渦輪機,但我們意識到,對於電網穩定至關重要的大規模儲能設施也存在噪音問題。

隨著太陽能和風力發電廠在全國各地的擴張,人們認為它們與當地居民之間正在出現各種摩擦。
噪音、低頻噪音、太陽能板反射光造成的眩光、景觀惡化,甚至因森林砍伐而引發的山崩風險…
這些問題不能僅從技術或經濟角度來解決。
身為律師,同時也是當地社區的一員,我認為這個問題不是別人的問題。

本文將從法律角度總結與居民發生衝突的實際案例、國家和地方政府的製度性應對措施以及企業的獨創性和創新性。

真實發生的本地糾紛-已升級至法庭訴訟的案件

風力發電廠的噪音和低頻聲音—「讓我夜不能寐」的抱怨

2007 年,愛知縣田原市建造了一座大型 1500kW 風力渦輪機,距離居民區僅約 350 公尺。
齒輪的噪音和風的切割聲——居民們對運營商提起訴訟,聲稱噪音「超出了可以容忍的限度」。
然而,2015 年 4 月,名古屋地方法院豐橋分院駁回了居民的訴訟請求,裁定「風力渦輪機噪音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

即使從法律上來說這是可以接受的,但附近居民的感受又是另一回事了。
在像秋田縣由利本莊市這樣有很多風力渦輪機的地區,不斷有居民抱怨低頻噪音引起的健康問題,例如頭痛、失眠和耳鳴。
這個案例表明,「贏得訴訟」並不一定意味著「問題就解決了」。

太陽能板反射的光線-當室溫超過50°C時會導致中暑

發生在兵庫縣姬路市的這起事件,是太陽能發電造成的「光污染」的典型例子。
據說附近一座巨型太陽能發電廠反射的強烈陽光導致室內溫度上升至 50°C 以上。
2015 年,一名男性居民提起訴訟,要求拆除部分面板並賠償損失,聲稱這對夫婦中暑了。

在這種情況下,該公司自願種植高大的樹木以採取屏蔽措施,該事件在 2017 年居民撤回訴訟後得到解決。
這是公司靈活應對措施避免長期審判的一個很好的例子(儘管如果他們一開始就採取措施,這就不會是個問題了)。

太陽能電池板反射光的問題似乎在許多地方頻繁出現。
嚴重的是,造成真正熱量損害的不僅是眩光。
陽光權利的概念本身並沒有明確的法律定義,而現實情況是,獲得救濟的門檻很高。

圍繞景觀破壞的法律糾紛-「景觀權」能否得到承認?

在大分縣由布市由布院町,旅館老闆和其他居民對計劃在風景秀麗的高地地區建設的大型太陽能發電廠提起訴訟,聲稱這將侵犯他們享受該地區自然風光的個人權利。

然而,2016 年 11 月,大分地方法院駁回了該訴訟,並表示「景觀利益只是值得法律保護的利益,不能直接基於環境權或景觀權頒布禁令」。
現實情況是,在許多涉及景觀的糾紛中,居民最終都會在法律上敗訴。

為「美麗風景」提供法律保護仍然是一個艱鉅的挑戰。

森林砍伐和山體滑坡風險——人們擔心「山體會變得光禿禿的」。

在靜岡縣伊東市,當地居民提起訴訟,要求停止施工,聲稱如果施工挖穿山體,可能會引發山體滑坡,損害他們的房屋。然而,由於居民的房屋位置並未直接受施工影響,因此訴訟被駁回。
2021 年 3 月,奈良縣平栗町約 1000 名居民對開發商提起集體訴訟,要求停止發電計劃,聲稱森林砍伐使山體光禿禿的,他們擔心會發生山體滑坡。
在岡山縣赤岩市,一座佔地 82 公頃的巨型太陽能發電廠建成後發生山體滑坡,泥石流掩埋了坡腳下的稻田,造成了實際損失。

人們認為,對環境破壞和災害風險的擔憂正在加速反對運動和在各地制定原創法令的努力。

人們對大型儲能電站存在擔憂——儘管目前實例仍然很少…

開頭提到的大型電池儲能設施並沒有出現太多問題,但一些地區開始對建設計畫表示擔憂。

主要問題包括:

  • 噪音:夜間可能會聽到轉換器冷卻風扇和變壓器的運轉噪音。
  • 火災和爆炸風險:對事故的擔憂
  • 對景觀的影響:一排巨大的貨櫃式設施

在北海道和九州,大型儲能電池開始安裝在巨型太陽能發電廠附近,但也有人抱怨「如果發生設施事故,安全方面的說明不夠充分」。
儘管蓄電池出現問題的案例很少,但隨著蓄電池的使用越來越普遍,預計居民會越來越關注蓄電池對週邊地區的影響。

國家和地方政府是如何因應的? ——基於制度和指引的因應措施

風力發電噪音監管標準—“區域越安靜,標準越嚴格”

2017年,環境部製定了風力渦輪機噪音指導值。
上限設定為高於殘餘背景噪音水準5分貝(下限為35分貝或40分貝),評估工作在夜間和白天進行。區域越安靜,規定越嚴格。

此外,該市還以問答形式公佈了科學研究結果,指出低於 20 赫茲的超低頻聲音“低於人類感知閾值”,從而為解決居民的擔憂提供了資訊。

雖然這些準則不具有法律約束力,但它們被認為是環境影響評估 (EIA) 和營業執照審查中需要考慮的標準。

針對太陽能板反射光和陽光的應對措施—模擬和防眩光措施

國家指南要求在規劃階段模擬面板的反射角,並評估對附近房屋、道路、機場等的影響。

如果附近有房屋、學校、醫院、高速公路、機場等,則應計算反射光照射到建築物的時間和角度,如果擔心其影響,則應採取以下防眩光措施。

  • 低反射面板
  • 改變面板角度
  • 安裝隱私牆

國土交通省制定了道路沿線安裝顯示器的技術標準,並要求事先確認,以確保顯示器不會阻擋駕駛員的視線。
看來地方政府層級的製度化也在取得進展,神戶市透過法令強制要求評估和報告反射光的影響。

為保護景觀和自然環境而製定的位置規定—條例“分區”

據信,許多地方政府正在製定自己的法令,以防止再生能源設施造成景觀惡化和自然環境破壞。
特別是自 2018 年以來,有關太陽能發電的監管條例的頒布速度加快了。

埼玉縣日高市的案例似乎具有像徵意義。
2019 年,頒布了《太陽能發電設施合理安裝條例》,其中明確規定,在指定的保護區(如森林保護區和旅遊中心區域)內不允許進行太陽能發電。
企業經營者必須事先提交通知並獲得市長的同意,但在保護區內不能給予同意,這實際上阻礙了開發。

該企業經營者提起訴訟,聲稱該條例違憲,但2022年5月,埼玉地方法院駁回了該訴訟,並確認該條例合法。

根據一項全國性調查,全國有超過 145 個地方政府頒布了具有嚴格監管要素的太陽能發電條例(如果僅包括通知要求,則約為 175 個)。
據估計,約有 10% 的地方政府正在透過自己的法令進行應對。

其他系統回應-包括處置成本的強制性儲備金

2022 年《再生能源特別措施法》(REACT)修正案要求達到一定規模或更大的太陽能發電企業為移除成本預留外部儲備
據信,此舉旨在防止發電結束後太陽能電池板被遺棄或非法傾倒。

經濟產業省在其《商業計畫制定指南》中製定了一份詳細的考慮因素清單,包括雜訊、電磁波、反射光等。
環境部在其《環境考量指南》(2020 年)中也列出了預審項目,包括小型項目的相關項目。

此外,為了調解地方糾紛,環境部也建議污染調整委員會採用替代性糾紛解決機制(ADR)
看來,人們也開始考慮建立一個由第三方組織作為中介提供科學知識的系統,就像德國一樣。

企業的獨創性-促進「社區共存」的舉措

單靠法律和指導方針不足以解決問題。企業在實地展現的創造力將決定它們能否與當地社區和諧共存。

噪音控制-低噪音設備、隔音牆和持續監測

針對風力發電和儲能電站的設備噪音,採取相應的應對措施至關重要。具體措施包括以下幾點:

  • 使用低噪音設備(靜音風力渦輪機和靜音設計的PCS及變壓器)
  • 安裝隔音牆和圍欄(圍繞場地邊界和噪音源)
  • 綠帶提供隱私和隔音效果(雖然並非完美,但能帶給人心理安全感)。
  • 音源設備位於遠離居民區的地方。

預計即使在營運開始後,噪音監測仍將繼續,並根據需要採取其他措施。

應對反射光的措施:防眩光面板和模擬

為減少太陽能板反射的眩光,已採取以下措施:

  • 使用防眩光面板和低反射塗層面板
  • 詳細的反射光模擬
  • 優化面板角度並改變佈局
  • 安裝隱私植物和遮陽網

以姬路市為例,經營者自願在場地周圍種植高大的樹木,減少了鄰近房屋受到的陽光直射,從而解決了糾紛。

對景觀與環境的考量:設計與綠化

有些情況下,設計上會盡一切努力確保大型設施不會破壞周圍的景觀。

  • 低整體高度設施設計
  • 與周圍自然環境融為一體的大地色系油漆和設計
  • 在場地邊界和設施周圍積極進行植樹造林和綠化。
  • 了解當地社區重視的景觀元素(例如景觀、樹木保護等),並在設計中反映這些元素。

在開發坡地進行太陽能發電時,必須徹底綠化坡面並實施排水措施,並在開發後採取措施防止土壤侵蝕。

社區溝通-建立信任

建立企業與當地居民之間的信任也是一項重要的措施。

  • 在施工開始前,曾多次為居民舉辦資訊說明會。
  • 認真回應居民的疑問和意見,並考慮修改計畫。
  • 施工和運作期間定期提供資訊(通告和簡報)
  • 設立投訴受理處和快速反應系統

青森縣中泊町的一座風力發電廠在營運之初就與當地居民協會簽署了協議,據報道,該發電廠定期聽取居民的意見,努力實現共存。

將利潤回饋給當地經濟-一個不會「攫取利潤」的體系

為了與當地社區共存,越來越多的企業開始嘗試將部分商業利潤回饋給當地社區。

以仲泊町為例,與該町簽訂了“區域振興捐贈協議”,售電收入的一部分分配給以下公共事業項目。

  • 歷史建築的保護與維護
  • 興建福利衛生中心
  • 支持智慧農業和漁業

其他已公佈的措施包括:

  • 支持當地教育(舉辦能源課程)
  • 關於災害發生時區域電力和設施准入的協議
  • 將建築工程外包給當地公司,創造就業機會
  • 社區發電(居民成為投資者)
  • 與地方政府共同設立基金,並將其用於環境保護活動。

透過這些努力,人們正在努力消除「再生能源只不過是外國資本攫取利潤」的不信任感,並努力使再生能源被接受為紮根於當地的企業。

概括

太陽能、風能和儲能電站—擴大再生能源的採用對於實現脫碳社會至關重要。
然而,如果在過程中與當地社區產生摩擦,將會適得其反。

日本各地的例子清楚地表明,不應忽視居民的焦慮和擔憂,而應認真對待並妥善解決這些問題。
人們相信,透過建立適當的製度和發揮企業的創造力,許多問題都可以預防和解決。

雖然國家和地方政府正在透過指導方針和法令制定規則,但企業、居民和地方政府在前線進行面對面的對話和發揮創造力似乎至關重要。

為了平衡再生能源專案與當地社區的永續發展,人們認為專案管理必須從規劃階段開始就考慮到「社區共存」的視角。

身為一名處理本地糾紛的律師,我希望能在科技、法律和人與人之間的對話之間發揮橋樑作用。

(本文內容基於截至2025年11月的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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